衡阳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2 16:07:20
来源:办公室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年在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工作动态更新100条,通知公告10条,图片信息2条,转发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12条。除通过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局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优势,通过“衡阳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讯息2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规范化、增强时效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要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各类信访工作动态尤其是信访制度改革推进落实、信访矛盾化解攻坚、重点民生实事办理进度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四是强化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安全、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阳市信访局

2023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