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通过衡阳市政府党政门户网和市信访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更新30条,基层信息45条,通知公告3条,办事服务7条,图片信息30条,转发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12条。
(一)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推进有序
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持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重要途径、不断推进信访事业持续向前发展的重要方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市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领导小组会研究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狠抓落实,机关科室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化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信息公开推进有序有力。
(二)规范程序,信息公开严格把关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四审”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把电子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了《2019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局各科室的网上舆论舆情收集、网络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都做了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指标,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实效。
(三)提高效率,信息公开及时主动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完善和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聚焦信访群众普遍关注的信访事项办理、信访政策解读、各级领导值班接访安排等热点内容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同时,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衡阳市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不够;现有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主动公开的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形式,拓展主动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信访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