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衡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09-30 15:17:11
来源:局办公室

 

2019年度衡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衡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信访局概况

 

 

门职责

衡阳市信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拟订实施意见。

(二)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四)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七)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各级党政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八)负责全市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信息科、接访一科、接访二科、办信科、网络信访科、督查科、政策法规科、驻京劝返科、驻长沙信访接待工作站等十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衡阳市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19年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0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24.74万元,增加9.02%,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度支出总计1386.94万元,比上年减少242.44万元,减少14.88%,主要是因为我局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解困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该资金的使用把关也更严格,2019年局党组审核通过的解困资金金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0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6.29万元,占93.29%;其他收入101.13万元,占6.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31万元,占45.88%;项目支出750.63万元,占54.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6.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4.01万元,增长2.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随物价上涨相应调整办公经费。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7.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17.4万元,减少19.78%,主要是因为我局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解困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该资金的使用把关也更严格,2019年局党组审核通过的解困资金金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7.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7.4万元,,减少19.78%,主要是因为我局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解困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该资金的使用把关也更严格,2019年局党组审核通过的解困资金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7.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0.62万元,占9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2万元,占3.12%;卫生健康(类)支出46.81万元,占3.64%;农林水(类)支出15.46万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24.07万元,占1.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38.34万元,支出决算为48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在职人员绩效奖金、综治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我局调出2名工作人员,市财政相应核减指标。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驻京、驻长信访维稳劝返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13万元,支出决算为4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测算不同造成,年初预算数是以上年度9月工资基数测算,而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因工资调标略有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我局调出2名工作人员,市财政相应核减指标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我局调出2名工作人员,市财政相应核减指标。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无此项预算,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追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提标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我局调出2名工作人员,市财政相应核减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各类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12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8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3.7%,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37%,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57.4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5万元,占42.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46批、来宾360人次,主要是是国家及省信访局来衡检查督查、市州信访局来衡参观学习、县市区信访局来局机关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局部门整体支出按照规划有力有效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信访改革深入推进,解决群众问题创下历史新高,工作绩效良好,为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局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42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较年初预算略有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5万元,用于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人数138人;70周年国庆特护期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人数128人;全市信访事项办理回访核实工作座谈会,人数72人;全市农赔工作专家组会议,人数26人等。

开支培训费10.38万元,用于参加省信访局组织的各类信访业务培训及干部能力提升培训,6人次;参加市里组织的党校培训及干部能力提升培训,2人次;组织开展全市信访业务培训班,人数165人等。

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全部授予中小企业。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衡阳市信访局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零基财政预算单位,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现有在职职工31人,临时人员61人,退休人员16人,内设10个科室。主要职责为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退休人员绩效奖、医保铺底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9年初财政对我局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51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9.22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36.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0.88万元。年度决算基本支出总额超年初预算批复12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超预算103.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超预算21.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36万元,调整预算支出为750.63万元,决算数为750.63万元。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项目支出,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照规划有力有效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信访改革深入推进,解决群众问题创下历史新高,工作绩效良好,为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突出"三无创建""四重攻坚"和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着力在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积案攻坚、基层基础、秩序规范和特护期劝返维稳上下功夫,取得了"两全面两明显"的良好成绩,即进京赴省到市访全面下降、网访信案办结率全面提升、工作秩序明显规范、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产出情况:2019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市信访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信访形势呈现出"三下降一提高"的特点,即信访总量下降,到市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人次下降0.9%;赴省访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人次下降18.7%;进京访下降,到国家信访局登记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3%,其中进京非接待场所访登记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8%,社会面登记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国全省"两会"等特护期间,全市无进京非正常访,实现了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目标。

总成本控制在1386.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2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21万元,项目支出750.63万元。

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通过"四重攻坚"活动,化解信访积案216个,推动17个上访数十年的老户实现停访息诉,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0%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度信访群众对信访部门满意度达到98.6%。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单位存在预算支出进度有前慢后快现象,前三季度支出较慢,第四季度支出较快。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科学化,没有及时掌握全局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合理编制预算。下一步将加强局内部各科室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科学、合理、准确编制预算,完善预算审核机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尽量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及衡阳市委"十条规定",建立本部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及时输入衡阳市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核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执业水平。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计划用于指导来年预算和筹备工作。